2021年2月3日下午我县召开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暨基金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上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的重要论述;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汇报了县见义勇为基金会2021年工作意见;介绍了我县第十五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人的事迹情况;与会人员经认真评议审定罗银等14位同志为舒城县第十五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主任曹良喜同志出席了会议,对新担任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理事和监事颁发了任职证书,并就进一步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作了重要讲话。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我们要与时俱进,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地把见义勇为工作放到平安舒城建设的大局中。
二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要让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及时得到肯定,让见义勇为人物及时得到确认、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受到褒奖,决不能让他们成为“无名英雄”。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工具,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拓展宣传阵地,着力营造一个“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全力做好表彰工作。要视见义勇为的表现和贡献分别给与表彰奖励。形成“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新的社会风尚和荣辱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要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见义勇为的壮举理应受到敬重,付出理应得到回报,价值理应得到彰显。我们要在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的同时,多方呼吁、多方协调、积极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六要积极开创见义勇为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扩大联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广泛募集社会资金,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优抚救助等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江涛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会议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汪守稳同志主持。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