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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查四力,推深自查自纠
浏览次数:2309作者: 舒城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4-29

    舒城县近期出台了《关于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做实自查自纠的通知》,全面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持续巩固学习教育,增强自查自纠认知力。落实《关于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的意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继续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清单,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巩固学习教育成效。结合全县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强化正面激励作用,通过持续进行政策理论学习,向英模先进学习,身边案例警示警醒,政法干警能清醒认识到自身问题、自身差距,能主动把握思想动态、自查自觉,主动消除心理芥蒂,打破认知天花板,把自查自纠当成自我进步、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

    二是提格提频谈心谈话,增强自查自纠感召力。紧紧围绕“八个方面”做到“四必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思想有顾虑的干警,提升谈话格次,由“一把手”亲自谈、重点谈,既谈思想动态,也谈生活工作;实行“点对点”精谈制,对从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的安排领导干部开展针对性谈话,规劝告诫、讲明厉害、帮助挽救;实行“多频次”复谈制,对谈心谈话记录及时检查抽查,对谈话质量不高、问题谈论不清的进行重谈、复谈。

    三是规范填报自查报表,增强自查自纠主动力。通过召开专项会议,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学习运用,对自查表填报进行规范要求,充分解读注意事项,统一口径答复疑点问题;强化纪律规矩,坚持应报尽报原则、明确填报时限要求、落实诚信诚实上报。通过填报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交代问题,全面增强政法干警自查自纠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是及时查结自查案件,增强自查自纠震慑力。协调纪检部门力量,成立案件查处专班,集中时间、人力全面梳理学习笔记、谈心谈话、自查表和线索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办、依规处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兑现从宽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查处结果,形成震慑力,让有问题还未自查自纠的干警放下包袱,主动报告。

    通知下发后,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核查力度,加强从宽政策兑现,全面激发自查内力,力促自查自纠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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