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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天法庭巡回审理子女抚养案
浏览次数:1146作者: 舒城县法院 谢泽辉   发布时间:2021-08-27
    “父母离婚以后,我一直随母亲生活,父亲几乎没有给我费用,现在上了高中,母亲实在负担不起了,希望法官能够让父亲分担我一半的费用……”正在读高二的小曾向法官陈述。
     这是一起子女向父亲主张抚养费的民事纠纷。小曾的父母于2016年离婚,双方在民事调解书上写明,小曾随母亲生活,抚养费由母亲承担。随着生活费用和学习成本的增长,其母独立抚养小曾日渐吃力,所以小曾要求其父能够帮助自己,承担一部分生活和学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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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晓天法庭在高峰乡司法所开展了巡回审理活动。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感慨道:父母的生养之恩,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对子女的照顾和抚养上,他们是未成年人,现在需要做父母的照顾,做父母的怎么能不管不顾呢?这个事法律一定要管。
    鉴于被告未到庭,庭后法官将再次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将依法判决。
    法官说法:父母虽然在离婚时约定了抚养归属及抚养费情况,但并不意味,父母可以不抚养子女,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民法典同样也规定,在必要时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小曾主张的合理部分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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