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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两次开庭促调解 高效化解借贷纠纷
浏览次数:1230作者: 舒城县法院 徐彬、金方姣   发布时间:2021-09-29
     9月27日,杭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汪仪慧庭长高效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2016年到2017年期间,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经营需要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三次,合计一百万元,并出具三张借条,约定相应利息。截止起诉之日,原告诉称被告尚欠一百二十余万元本息,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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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原告拿出借条,力证借款事实。但被告拿出相应转账凭证,力证欠款远远少于诉称的金额,因双方往来账目多,分歧较大,且都是代理律师到庭,对案情细节不清楚,庭长当庭决定进行二次开庭,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务必到庭。27日上午第二次开庭,双方均到庭,庭前再次进行对账。汪庭长详细询问双方关于每笔款项转账信息、款项来源、偿还金额等情况,仔细核实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最终双方的分歧金额为五万元,为尽快拿到借款,原告要求被告3个月内归还一百万元借款,自愿放弃利息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杭埠法庭始终注重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调作用,淡化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助力快速履行,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切实缓解执行压力,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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