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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欠款主动履行 诉前调解显成效
浏览次数:6740作者: 舒城县法院 刘雨   发布时间:2021-11-16
    近日,舒城法院千人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快速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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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初,李某在舒城县百神庙镇建筑工地上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承包人没有现金支付李某劳务费,后经双方协商,承包人以一套房屋抵作劳务费。李某取得房屋后,将该房屋作价25万元卖给夏某,夏某当场支付了20万元,下剩5万元待夏某拿到房屋钥匙后付清,同时夏某向李某出具了欠条一张。但房屋交付后,夏某迟迟不予兑现5万元欠条,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夏某仅支付了30800元。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认真阅卷,认为该案的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有和解的可能,便马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现场耐心的释法析理,双方意识到诚信买卖的重要性,并向原被告分别说明了对方现在的情况和困难,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理解对方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夏某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提前五日将欠款交到法庭。

     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诉累,舒城法院将解纷工作关口前移,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力争把纠纷有效化解在诉前,让当事人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了让司法贴近群众、让群众信任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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