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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池镇:以人性化办案 传递司法温情
浏览次数:2918作者: 舒城县汤池镇   发布时间:2022-02-25

    舒城县汤池镇铁铺村,当事人贾某某与贾某两人属叔侄关系,两家房屋之间有一巷道,叔叔贾某在巷道内堆有柴火等杂物。侄子贾某某因屋后山体崩塌,导致屋后排水受阻,需及时清淤,两家间的巷道是唯一的清淤通道。经镇村两级多次协调未果,侄子贾某某将该起案件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

    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在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向侄子贾某某询问了经过后,考虑到两人是叔侄也是邻里关系,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本着司法为民的办案原则,以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为目的,认为此案适用于庭前调解程序。

    承办法官走进汤池镇铁铺村,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劝说,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讲明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真诚打动,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等双方最终静下心后,承办法官将再进一步进行调解。

    近年来,舒城县人民法院河棚法庭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发生,保证矛盾不激化,快速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法庭更加走入群众当中,更加贴近民情和民意,让严厉的法律诉讼充满人性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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