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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租金未兑现 司法出手化纠纷
浏览次数:1381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2022年5月6日上午,应南港镇缸窑村两委的邀请,南港司法所所长与镇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镇干一起赶到缸窑村部,对一起因土地租金未兑现引发的纠纷进行现场调解。

2014年3月,缸窑村村民王某与该村陈井组、小窑组的39户村民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王某承包39户村民的部分山场和水田从事林、茶种植,租期为20年,王某按年定时给付农户土地流转租金。承包前几年王某均能按时给付农户土地租金,后王某因经营不善从2019年开始至今已有3年未给付土地租金。期间租地的农户多次找王某讨要租金但一直没有结果。

近期,租地农户纷纷向缸窑村两委反映,要求村两委出面处理,如得不到满意的结果,租地的农户将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出的土地。租地的农户与承包人之间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缸窑村两委特意邀请司法所所长出面给予调解。

在缸窑村村部,司法所所长和镇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镇干在认真听取村两委干部关于该起纠纷的情况介绍后,立即召集农户与承包人进行问话,进一步了解纠纷产生的前因后果,而后通过“面对面”和“背靠背”的方式,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开展宣传和调解,用真情实意去打动纠纷双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承包人承诺于本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3年的土地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最迟于当年阳历12月31日前付清,同时双方对其他事宜进一步细化,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以防今后双方再起纠纷。

经过镇村两级调解员一上午的辛勤工作,一起因土地租金引发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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