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案600多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在舒城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于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全部履行。7月22日上午,该案的当事人从江苏将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优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邮寄至承办法官手里,感谢舒城法院高效处理企业纠纷、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17日,被告安徽某科技公司与原告江苏某企业签订了《企业入驻协议书》,双方约定了扶持奖励金结算方式等内容。后被告未按约兑现每个自然月结算扶持奖励金的承诺,原告于2022年3月25日向舒城法院起诉被告安徽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及第三人,要求: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2.被告向原告支付政府奖励金5660970.63元及违约金;3.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保全担保费,被告某人力公司对前述二、三两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诉讼请求。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保全被告公司的账户。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如果一判了之,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从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积极促成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双方的利益和关切点着手,耐心细致向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确定了具体调解数额及相关权利义务。后被告安徽某科技公司于调解当日,向原告江苏某企业账户打入扶持奖励资金、违约金、保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600余万元。
“感谢法官,让我们企业在调解当天就收到了全部履行款,解决了让我们最焦虑的事”。看到款项及时入到公司账户,原告激动不已,并立即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帐户的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