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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法院召开第二次破产管理人工作推进会
浏览次数:765作者: 舒城县法院 叶蕴雪   发布时间: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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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7月25日下午,舒城法院召开第二次破产管理人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宏主持,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及管理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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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宏介绍了舒城法院破产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分析了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传达了上级法院对于破产案件办理的最新要求。陈宏强调,当前破产审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承办法官、破产管理人应齐心协力,找准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破产案件的办理。与会破产管理人分别就在办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堵点难点、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预期结案时间逐一进行了汇报,并与破产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上,破产管理人德恒律师事务所提出,管理人已经完成债权报裁和宣告破产,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拍卖,但破产企业因涉及刑事案件,资产处置存在难度。承办法官提出,管理人可以尝试通过发函的方式,建议相关单位以普通债权人身份申报债权。针对英锐律师事务所提出的破产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导致宣告破产无法启动,承办法官建议尽快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修改变价方案,申请法院裁定通过,加快办理进程。

    陈宏对破产管理人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同时就破产管理人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任务,对于2018年以前受理的破产案件必须在2022年底前结案,对于2019年以来受理的破产案件必须在八月底之前审结一批;二是进一步强化举措,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方式方法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三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破产管理人要增强大局意识,敢于担当,倒排工期,制定工作进度表,并严格对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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