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优化消费环境,3月15日,舒城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舒城法院干警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讲述案例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对现场群众提出的涉及商品房销售、征地拆迁等问题予以细致解答。同时,引导广大群众警惕消费陷阱,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在消费过程中的防范意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舒城法院 吴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