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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撑起女性群体就业维权法治“保护伞”
浏览次数:1417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作为“半边天”的女性群体,由于性别原因,在就业中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屡受侵犯。为保障女性群体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舒城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为女性群体就业维权撑起法治“保护伞”。

一是广宣传,提高女性群体自我维权意识。扎实开展“妇女维权月”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和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宣传资料,并结合案例给女职工授课,与女职工进行互动交流,切实提升女职工法律素养和自我维权意识。

二是降门槛,提高女性群体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女性人群涉及劳动争议类案件,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二倍以上,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如网络主播、女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家政服务事项等。

三是优服务,提升女性群体法律援助满意度。中心窗口设置妇女维权岗,安排专人受理女性群体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案件“一站式”闭环受理,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站、点覆盖城乡,延伸服务触角,方便女性群体“零距离”获得法律援助服务;“12348”热线电话24小时不打烊,随时解答法律咨询、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指引。

四是提质量,有效维护女性群体的合法权益。所有涉及女性群体就业维权类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案件办理全程实时跟踪监督,并通过旁听庭审、卷宗评查、回访受援人等方式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实行案件补贴发放与案件质量挂钩制度,对案件办理质量差、效果不好的案件,案件补贴少发或者不发;对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由原承办人员继续提供执行法律援助,直至标的执行到位为止,有效维护受援人实实在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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