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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亮剑!舒城法院集中执行持续发力
浏览次数:470作者: 舒城县法院 方芳、吴玉林、潘孝娟   发布时间:2023-08-11

执行步履不停

8月11日,舒城法院开展第七次“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清晨6时许,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在党组书记、院长张笑琳的号令下,兵分五路,赶赴各地,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展开猛烈攻势。3名院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带队执行,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见证执行。

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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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

1.远赴省外的震慑执行

林某系上海人,因欠某食品有限公司货款被起诉至舒城法院。2023年4月,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林某欠某食品有限公司货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0万元分期履行。林某违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直不予履行。同年6月,申请人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网络查控。执行干警数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林某,但林某都是以无钱为由予以搪塞应付、拖延执行。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提前一晚奔赴上海,主动出击,并在上海市杨浦区法院的协助下,于8月11日上午,成功将被执行人林某传唤。面对突如其来的舒城法院执行干警,林某面露惊愕,表示现在经济紧张,无法兑现。但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和强大的执行震慑力之下,林某终于主动履行5万元,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迫于压力的主动履行

2017年间,周某夫妻将其共同从事货运的重型货车送崔某处维修,经双方结算,周某夫妻欠付修理费15000元,周某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一年内付清,若逾期按月息2%计算,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到期后,经多次催要,周某夫妻拖延支付,崔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夫妻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崔某修车费用及逾期付款利息共18000元。时隔几月,周某夫妻只支付了5000元,剩余费用迟迟未支付,崔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夫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对两人的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查控,依法对周某夫妻日常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周某夫妻意识到如果不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后期还会受到各种限制。8月11日一早,被执行人周某夫妻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当场偿还剩余欠款130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3.不失善意的强制执行

曹某某因承建某道路改造工程租用黄某某挖机。经双方结算,下剩30000元租赁费未付。黄某某多次讨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然而曹某某再次失信,拒不履行拖欠的租赁费,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曹某某依然未能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并扣划曹某某名下 12000余元网络资金和银行存款发放申请人黄某某,后仍下欠17000余元租赁费。执行干警前往曹某某家中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曹某某的妻子情绪失控,对执行干警言辞激烈,气焰嚣张,而曹某某亦无还钱意愿,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法院,拟对曹某某采取司法拘留与罚款的强制措施。曹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写下《具结悔过书》,并当场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鉴于曹某某悔过态度诚恳并履行了给付义务,本着教育为主原则,法院未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执行战果

行动当天,累计出动干警42人,警车12辆,拘传12人,拘留9人,执行到位金额73万元,执行结案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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