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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跨省扣车促履行 高效执行结两案
浏览次数:161作者: 舒城县法院 方芳   发布时间:2023-11-03

10月30日,舒城法院执行干警远赴上海某区,经过蹲守顺利扣押被执行人滕某名下车辆,并促使滕某现身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使两起案件成功化解,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春节,滕某因盖房向其亲友侯某等共计借款13万元,2019年出具借条,约定年底还清。与此同时,滕某家门窗装潢由其亲友李某承建,2018年经结算门窗款总计10万余元,滕某陆续给付4万元后,下欠6万余元,并向李某出具欠条。因滕某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2020年11月,原告侯某、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滕某还款,这两起民间借贷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结案,被告滕某在履行了部分还款后,未再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2023年8月,侯某、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并将其名下车辆查封,执行干警多次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滕某一直推诿不配合。10月30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滕某现在上海某区开了一家小厂,遂立即与当地法院辖区庭联系协助,火速出击,赶往上海。

10月31日一早,执行干警在其厂门前将其名下车辆控制,但为更好的解决问题,决定继续蹲守找到滕某本人,但未发现滕某身影,便找到其亲友联系滕某,让其两小时内到当地辖区法庭协调解决。滕某仍然百般推托,不愿露面。于是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压力,滕某来到辖区法庭,向执行干警倒起了苦水,解释案款已还清,经了解情况,执行干警发现滕某提供的还款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其已履行,便向其耐心疏导、释法明理,让滕某对立情绪逐渐软化,认识到错误,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滕某与两申请人达成和解,并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将下剩执行款10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使这两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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