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 法院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舒城法院“普法小摊”出摊啦!
浏览次数:518作者: 舒城县法院 吴玉林   发布时间:2024-03-18

3月15日,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舒城法院干警来到舒城县城关镇滨溪公园,支起“普法小摊”,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退换货……”

“作为消费者,您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您在网购中,一定要谨防电信诈骗,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一对一咨询等方式,向来往的群众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告诫群众在消费过程中要谨防电信诈骗,法院干警还结合相关案例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