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 / 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走访调查 还原案件事实
浏览次数:1031作者: 舒城县法院 朱亚非、金方姣   发布时间:2021-10-13
    10月11日,杭埠人民法庭庭长汪仪慧深入杭埠镇五星村、三河镇街道,对审理中的原告毛某诉被告龚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走访调查。

微信图片_20211011160739.jpg

     原、被告于十几年前签署了一份买卖房屋协议书,因为协议中表达不准确造成歧义,毛某认为该协议书中所述房屋包括厨房,而龚某则认为不包括厨房。协议房屋现涉及拆迁,故引发纠纷。
    为查清案件事实、防范虚假陈述,承办法官前往原被告户籍地的五星村、见证人住所地三河镇街道进行实地调查,先后走访了村干部、见证人丁某及汪某,以村委会协调处理情况和证人见证案件事实情况,来辨明原被告的庭审陈述是否真实。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杭埠法庭始终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走访调查与司法审判相结合,力图还原事实真相,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