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治建设 / 法治宣传
立足发挥职能作用 助力消费者权益保障
浏览次数:1215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5

近年来,舒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治保障职能,积极探索和完善消费维权新途径,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消费市场和谐有序。

立足法治宣传,筑牢维权“支撑点”。每年年初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列入年度全县重点普法目录。组织开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3.15”和“12.4”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县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举办法治宣传文艺演出。“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街头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0余场次,展出法律法规宣传展板60多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手册1万多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人次。发送普法短视频信息1万条,推送微信朋友圈法治宣传广告10万次。县司法局制作法治文化宣传品——购物袋2万只、抽纸2万盒、茶杯1000只。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普法专栏电视节目《法在身边》。

立足纠纷化解,打通维权“肠梗阻”。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案件回访、消费投诉档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要求全县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和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介入消费者权益纠纷,第一时间发挥人民调解在消费举报投诉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做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做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手抓。做到商会调委会组织消费者维权纠纷调解14起,成功7起,协议履行金额62万余元。

立足资源整合,开辟消费“绿色通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组织对调委会的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势,为消费者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提供帮助,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对跨部门、跨行业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运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手段,协同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合力解决矛盾纠纷。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并在22个乡镇(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县司法局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成升级改造。新平台系统集成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群众心声、律师服务、粉丝推广等模块,打通法律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