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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池司法所落实落细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浏览次数:1576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5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传染病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科学应对疫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营造科学防控疫情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外出审批管理。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做到无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严格落实“谁批准,谁负责”,同时按规定及时将批准外出情况逐级报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疫情风险。

三是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控制请假外出,杜绝前往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一经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与疾控部门确认与密接、次密接者有交集的,第一时间向镇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四是暂停集体性活动。疫情期间,暂停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教育、集中公益活动等聚集性活动,合理运用实地走访、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和网上教育等为主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五是落实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相关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镇分管领导和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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