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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千人桥法庭无接触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浏览次数:1861作者: 舒城县法院 刘雨、陶倩   发布时间:2022-04-21

    案情: 2018年2月,经舒城法院审理判决,黄某(夫)与杨某(妻)离婚,夫妻二人无共同财产分割,婚生子黄某帆由杨某抚养,黄某每月负担800元抚养费,于每年3月1日和9月1日前各付4800元给杨某。

    近日,舒城法院千人桥法庭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无接触办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2年3月,因黄某一直未给付2021年度的抚养费,杨某向千人桥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拨打申请人杨某提供的电话,却无法联系上黄某,通过全网查控也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得知,黄某在外务工,平时不在家。此时,从疫情防控的角度考虑,去黄某户籍地及务工地寻找的方式并不可取。同时,因为案件标的额不大,涉及孩子的抚养费,执行法官认为黄某应该不会有明显的对抗情绪。最终,执行法官决定,通过网络及相关人员排查,争取与黄某取得联系。

    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查询到黄某的联系方式。在与黄某取得联系后,执行法官通过电子送达系统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并与黄某进行了沟通交流,告知其执行标的不大,若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就会面临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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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法官多次电话、网络沟通教育,黄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主动将案款汇入舒城法院指定账户内,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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