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我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巧妙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系某小区业主,属于被告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对象。2022年1月份,原告所在的1幢1楼101室反映主卧卫生间房顶有漏水情况,遂要求被告检查。经多次电话或上门找被告,被告称漏水是原告使用主卧卫生间漏水所致。原告称自己一直没有使用过的主卧卫生间,漏水不应是自家原因,要求被告检查下水管道。被告坚称是原告家管道漏水。此时,原告家的主卧卫生间家具已经遭到漏水侵蚀。在被告的要求下,原告不得不找人将主卧卫生间家具拆除。拆除后,被告才告知是室外的主管道堵塞,以至于返水导致漏水。至此,原告主卧财产损失达5948元。因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原告无奈遂将被告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