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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司法局常态化开展“四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
浏览次数:2212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衡量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近年来,舒城县司法局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卷宗“四查”,加强案卷质量监督管理,以案卷质量提升促案件质量提升。

一是结案把关查。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向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案卷时,中心对卷宗进行初审把关,对照卷宗目录逐项核查案卷,符合规范要求的,结案归档,案卷不规范的,逐项提出改进意见,退还补充完善。

二是随机监督查。健全案卷质量随机督查机制,增加抽查频次,由分管局长和中心主任不定期随机抽取结案卷宗督查,强化事后监管,对有瑕疵的案件卷宗,单独约谈案件承办人和案卷审查人并限期整改。

三是个案重点查。对报结的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未成年人、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针对个案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审查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并结合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全面了解承办人办案过程和效果。

四是同行评估查。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棒的专职律师组成卷宗评查组,每年组织开展两次同行评估,对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回访等质量标准,采用百分制计分,形成量化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同行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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