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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丨法官上门送案款 便民服务暖人心
浏览次数:1444作者: 舒城县法院 叶蕴雪、李萌   发布时间:2022-06-13

    “感谢法院,感谢你们特意过来看望我们一家人,还帮我办理好一切手续,太让我感动了!”“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希望你以后多注意身体!”6月10日上午,河棚法庭干警顶着烈日,专程驱车前往当事人林某家中为其办理案款发放和诉讼费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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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被告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原告林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林某受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林某诉至法院。法官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做出裁判,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给付原告林某各项赔偿款共计16万余元。后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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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期间,法官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二审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曾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林某身体不便,家中尚有残儿和老母,于是再三叮嘱法庭工作人员及时关注保险公司的赔偿进展情况。在保险公司的第一笔赔偿款到位后,法庭工作人员主动打电话询问保险公司后续赔偿款到位情况。承办法官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款全部到位后,第一时间认领该笔案款。考虑到当事人林某身体原因,其住所离法庭距离较远,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予以协助办理案款发放及诉讼费退费手续,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近年来,河棚法庭不断增强宗旨意识,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将司法服务延伸做实做细,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提供便利,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为民服务本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聚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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