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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法律援助呵护“少年的我”
浏览次数:2427作者: 舒城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24

我叫李某宇,一个15岁的大男孩,来自六安市舒城县,是一名初中生。四岁那年,我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我跟着妈妈一起生活,父亲偶尔来看望我。六岁时,父亲再婚了,从此便很少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和妈妈在一起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也很充实。每天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做好一桌热腾腾的饭菜等着我,从来没让我冷着、饿着。可我还是会忍不住想起父亲,不知道他现在忙些什么,为什么不来看我。

有一天,妈妈突然问我,想不想和爸爸见个面,去爸爸那里玩一天。我感到很意外,但是也有些期待,就点头答应了。可是那天的经历,让我到今天都难以释怀。自从我进门,父亲家人的脸色就一直不好看,言语中也透出来一种厌恶的情绪,我感到特别委屈。回到家后,妈妈问我怎么了,我强忍泪水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妈妈。妈妈非常气愤,她搂着我说:“没事,儿子,以后咱们不去了,妈妈一个人也能把你好好养大。”

我上初中以后,因为学校离家很远,妈妈决定陪读照顾我。可是这样一来,她就没办法全职工作了,只能出去做零活挣点钱。面对暴增的家庭支出,妈妈也渐渐难以应付。看着妈妈一天比一天憔悴的脸,我感到非常心疼,也很不平。“难道爸爸不应该给我们一些钱吗?难道他没有抚养我的责任吗?”我问。妈妈面露难色地告诉我,当初他们离婚时,协议上写明不要父亲支付抚养费,所以这么多年来没有向父亲要过任何费用。眼看着家里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差,妈妈实在没有办法,想找父亲商量一下抚养费的事,可是父亲冷漠地拒绝了。

2021年9月2日,妈妈迫于无奈,便向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解答了妈妈的疑问,当日便受理了申请,指派了一名温柔的女律师帮助我们。律师阿姨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告诉妈妈,根据法律规定,妈妈作为直接抚养人已经无力独自承担我的抚养费用,可以以我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庭审中,父亲说出了困扰他多年的心结,他的心中也有许多苦楚。父亲自从2013年再婚后至今未能生育,经检查确诊不育,这也导致他对于我是否亲生感到怀疑,所以在之前的相处中关系一直不好。如果能证明我确实是父亲的亲生孩子,他会非常乐于支付抚养费用。

于是,在律师阿姨的全程帮助下,父亲和我进行了亲子鉴定,我是亲生的!这一纸报告,不仅打开了父亲的心结,更是维护了妈妈的名誉。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父亲对他之前的怀疑向妈妈和我表示了歉意,并表示自愿从2021年1月起按每月1500元支付抚养费,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

自那以后,父亲和我们的关系融洽了很多,他不但按时按约支付抚养费,还经常来探望我,见面时嘘寒问暖,非常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嘱咐我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感谢法律援助对“少年的我”无私呵护,还给了我一个温和慈祥的爸爸,一个自强温柔的妈妈,让我脆弱的心灵再次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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