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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浏览次数:323作者: 舒城县法院 潘孝娟   发布时间:2023-08-08

8月8日,舒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笑琳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机关党委副书记参加会议,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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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田云鹏院长调研六安法院讲话精神及曹艳群同志、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等内容。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做到心中有责。班子成员、部门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做到工作职权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做到统筹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审判执行等全方位的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统筹落实好“一岗双责”,积极促进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以严抓严管转变作风、提升质效。要做到强化监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切实承担起监督监管的责任,做到真抓严管、敢抓敢管、会抓会管,确保人不出事、案不出错、事不出乱。以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加强对庭审规范、安检规范、着装规范、会风会纪等方面的督察通报力度,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好转。要做到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其身正,不令而行”的理念,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以自身行动传递敢于填报、积极填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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