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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正红】杭埠法庭:推进庭审专业化 首邀“鉴定人”与“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浏览次数:5219作者: 舒城县法院 廖源   发布时间:2024-04-15

4月3日,舒城法院杭埠法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案件庭审不同的是,在原有诉讼参与人的基础上,法庭特别增加了两个特殊席位——“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这是杭埠法庭今年首例申请司法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同时出庭的案件。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21年7月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将甲公司产业园工程以及综合楼、防空地下室及附属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承建。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施工的厂房出现了地坪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甲公司曾多次致函要求乙公司予以解决该质量问题,但乙公司未对该问题予以解决。2023年2月4日,甲公司委托安徽省某监督检测站对厂房室内地坪开裂、空鼓进行鉴定。

第一次开庭过程中,被告对该案安徽省某监督检测站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向法庭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并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质询意见。

合议庭经审查后认为,被告的上述申请理由成立,遂予以准许,并依法通知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庭。庭审中,鉴定人针对被告有异议的鉴定标准、程序、方法、依据及费用构成等专业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接受诉辩双方的发问及合议庭的询问;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所涉及的专业知识提出专业意见,对案件的审理起到重要辅助作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法官说法:专门知识的人是指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专门的知识或经验,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就诉讼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作出自己的分析,发表自己的技术论证意见,帮助审判人员对案件中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认定的人员。专门知识的人制度对改革庭审方式和证据制度、提升案件审判质量、解决专业问题、提高审判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舒城法院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和技术保障的积极探索。

舒城法院将继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提级进阶,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证人、鉴定人专门知识的人等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出庭保障措施,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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